第四章为资料交接,员近共五条,主要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等有关单位的资料交接工作,包括初次接受委托、终止委托关系的交接与日常交接等。
第五章为会计核算,大空跌共三条,主要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章为质量控制,头原共九条,主要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质量控制,包括岗位设置、工作委派、复核制度与内容、信息沟通、投诉管理等内容。
第七章为人员管理,型点共四条,型点主要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和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参加继续教育及代理记账机构在培养培训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第八章为档案管理,评股共四条,主要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章为附则,该再共四条,主要明确法律责任、施行日期等。